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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名:1443432472845.jpg - (309 KB, 1034x1500) []
309 KB無標題 名稱: 關於公司法20條 [15/09/28(一)17:27 ID:rlH3Mlqg] [] No.8394 1推 
想請問睿智的島民,為什麼公司法中規定公司實收金額達3000萬元以上的非公開發行公司必須進行財務報表簽證?

為甚麼規定的是公司的資本額作為判斷是否簽證的原因?是因為資本額的大小對於外部人的影響力比較大嗎?
無名氏: 非公開發行不代表不能賣股票阿... (kLCwqQJA 15/10/01 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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