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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班的問題
名稱:
夜班咖啡島民 [21/03/27(六)09:52 ID:UytEx5S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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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3230 推
請問 島上的法律紳士們
我是常值夜班咖啡島民(人力分佈為早2.夜2.休2)。
最近公司要求我們都要輪班早晚班。
但我配合的夥伴,因家裡有小孩(小一),所不能上夜班。PS:已離婚。
公司以早晚勤務不同要考核的理由,叫我們一定要輪班
<每月至少連5天早晚班> {只有巡邏和顧門禁= =+ 早晚有差?}
__不然可能要帶小孩來上班又要早退__錢又會被扣光__
但公司待遇尚好(3w多)。我們小組有想申述問題給上司知道
是否可用勞基法34條(違者罰2W-100w),還是有其他條例??
來說服上司~~
請 法律島民 幫幫忙~~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