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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幽靈抗辯的問題
名稱:
無名氏
[18/01/08(一)14:25 ID:BWIfSq6.] [
]
No.22669
推
將犯行推給已故的某人,或捏造不存在的人,被稱之為幽靈抗辯
對於幽靈抗辯,檢察官需要舉證到什麼程度呢?
比方說,某甲辯稱是受乙所騙,只是負責收丙的錢轉交給乙,但不知乙的本名、住址、聯絡方式,令檢察官根本無從查起
那甲的幽靈抗辯很明顯的就不會被檢方或法官採信
那麼將犯行推給一個確實存在的人,知道乙的本名、住址、聯絡方式,但去查時才發現這個人早就出國不知去向,並不是無從查起,只是要先抓到人才行
這樣算不算幽靈抗辯?是會先簽結,等抓到乙之後再重啟偵訊?還是判甲要先賠丙,待乙抓到後再就甲的損失賠償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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