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版面]
回應模式
名 稱
E-mail
標 題
內 文
附加圖檔[] []
類別標籤(請以 , 逗號分隔多個標籤)
刪除用密碼(刪除文章用。英數字8字元以內)
  • 可附加圖檔類型:GIF, JPG, PNG, BMP, SWF,瀏覽器才能正常附加圖檔
  • 附加圖檔最>大上傳資料量為 3000 KB。當回文時E-mail填入sage為不推文功能
  • 當檔案超過寬 200 像素、高 200 像素時會自動縮小尺寸顯示
  • 在文中張貼 YouTube 或 ニコニコ 完整網址可自動轉換成影片.
  • 鬧板、攻擊性發言、煽動性發言請無視、並且向管理員回報:[按此回報]

檔名:1518430452289.jpg - (214 KB, 1200x848) []
214 KB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8/02/12(一)18:14 ID:TGsWzBuo] [] No.22728  
法官島民
請問一下原告提出電子數據顯示被告沒做這件事情

但是被告跟法官說明是沒做是有原因的

如果法官聽了覺得被告說的原因合情合理是不是
也會納入參考?

很怕到時候上法庭
在庭上,法官只問我: 有或沒有 ; 是與不是 ; 幾乎完全不給我有澄清辯解的陳述機會,我當然知道做了就是做了,但難道法官都不想聽原因嗎 ? 都不問我為什麼要這樣做嗎 ?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8/02/13(二)01:20 ID:hzr1RcEE] [] No.22730   
我無法確定你原PO是啥情形

可是這不是應該寫在訴狀裡面的東西嗎?
然後別忘記,還要寫這"理由"為啥"成立",法官是不會去問你為啥這樣作的.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8/02/13(二)15:34 ID:iNpJ50xI] [] No.22731   
>>No.22730
今天去做法律諮詢
服務人員說如果你不去做
那必須要提出為什麼不去做的原因事證
然後看法官會不會去認定你說的事證足以影響到你不去做

那我想問如果老闆每天叫你固定去做某些事情
但因為在這之前請不到人我加班了好幾天導致很痛的胃潰瘍發作了半年好不了,所以這固定要做的某些事情
我就偶爾做,偶而不做,這樣法官會接受嗎?
(不過問了也好像沒用,島民也不是法官= =)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8/02/13(二)17:02 ID:vbG6IZAg] [] No.22732   
>>No.22731
那要看你的理由是否合情合理
若行為真的會造成法律問題,基本上是不太可能會沒事
但根據情況不同,法官在裁罰或量刑的情況下會酌情增減
另外理由原藉口是不同的,造成你沒去做這件事的原因是否說得通
譬如你說的因病而沒去做,那這段時間有多長?這件事是否你職務範圍裡應做的事?
如果這段時間不長,可能三五天或一兩週,那或許說得通
如果是一年半載的長時間,那期間你有很充足的時間去跟老闆溝通
或是尋找替代解決方案,而你卻沒去做,就只是消極的偶爾做偶爾不做
那就連一般人都很難說服了,就別說法官了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8/02/13(二)19:03 ID:iNpJ50xI] [] No.22733   
>>No.22732
所以我輸定了喔..
我在事後也覺得沒跟公司協商感到很懊悔
可是也不是故意要這樣做的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8/02/16(五)19:49 ID:PlRiKG/o] [] No.22735   
不知道你在問什麼,但是我才有幾個狀況

應作而未做我覺得在民法就是債務未給付,這種東西就是事後補做,但是你要補償沒做的利息

或是安全程序沒有執行所以造成風險,但是那就要衡量這個程序沒完成的原因是什麼、沒做這個程序是否真的重要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8/02/16(五)19:52 ID:PlRiKG/o] [] No.22736   
>>No.22731
覺得這個可能是有效的主張,不過不知道你的原案是什麼,我個人認為主管本身也要對於工作進程狀況(包含員工身體狀況評估)有注意。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8/02/17(六)01:24 ID:vL0RiKlg] [] No.22738   
>>No.22736
我看到22735才想到

如果你能證明你忙到沒時間作,這是可以的

但是,生病不是理由,除非你請病假沒過
老闆不知道的生病是一定會被打槍的

而且這兩者應該都寫在訴狀上,沒有的話要重寫重送

【刪除文章】[]
刪除用密碼:
第一頁[0] 最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