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版面]
回應模式
名 稱
E-mail
標 題
內 文
附加圖檔[] []
類別標籤(請以 , 逗號分隔多個標籤)
刪除用密碼(刪除文章用。英數字8字元以內)
  • 可附加圖檔類型:GIF, JPG, PNG, BMP, SWF,瀏覽器才能正常附加圖檔
  • 附加圖檔最>大上傳資料量為 3000 KB。當回文時E-mail填入sage為不推文功能
  • 當檔案超過寬 200 像素、高 200 像素時會自動縮小尺寸顯示
  • 在文中張貼 YouTube 或 ニコニコ 完整網址可自動轉換成影片.
  • 鬧板、攻擊性發言、煽動性發言請無視、並且向管理員回報:[按此回報]

檔名:1520782999340.jpg - (207 KB, 1759x841) []
207 KB到職前親人死亡請喪假 名稱: aaaa [18/03/11(日)23:43 ID:zPVgIrRc] [] No.22779  
約定上班日因為家人生病,
請兩天假,又碰上六日公司休息,晚了四天上班。

家人星期六過世,兄弟姐妹覺得他們可以先處理,
叫我先去上班。
後來因為人手真的不夠,所以請假。

結果行政小姐說不能給喪假(圖左上)。
所以我去查了一下法條,沒看到法條有限制喪假的其他條件。(什麼上班日,報到日
https://www.mol.gov.tw/topic/3067/14530/19538/)

反而是看到勞動部函釋,事業單位可視實際情形給假。
(全文連結 https://bola.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FDEDF5DCB0A26A46&sms=87415A8B9CE81B16&s=1FFD0823764C66CC)

先不要提老闆怎麼想,為什麼法條可以這樣解釋?
我請假處理喪事是事實..
難道勞工換工作或家人生病死亡,
都得挑個黃道吉日嗎..

請問有類似情形的島民,
一般公司都怎麼處理這狀態?
希望各位不吝分享,謝謝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8/03/13(二)00:14 ID:bSGbf0qo] [] No.22780   
公司可以給假和公司要不要是兩回事

公司不給你假是他們的自由的確沒有違法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8/03/13(二)01:03 ID:mCA1UwM2] [] No.22781   
>>No.22779
有規則但不是法律
勞工請假規則: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N0030006
請參照第3條,這些列出來的親戚以外是不算喪假的

一但"以外"的,全部算事假,請參照第7條
事假一年累計超過14天的可以無條件打槍,就算是14天內也要有"...正當事由得請假"(勞基法第43條)

正當理由正不正當這可是個超級模糊仗就是了...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8/03/13(二)01:13 ID:mCA1UwM2] [] No.22782   
(續)上一篇是法律的部分,這一篇是職業的部分

你應該要做的是跟你主管說,而不是跟總務\行政說,
這情況應該要延的是到職日期,而不是請假

尤其是你還沒有辦理到職手續就要請假,這其實很整人...

當然一定有沒提到的因素跟狀況,我只能說以你形容的狀況來講,應該有更好的辦法
無標題 名稱: aaaa [18/03/14(三)22:42 ID:P697WmTs] [] No.22784   
唉,每天上班都加班兩小時。

今天跟老闆聊過。
說他們請人問過勞工局,說不用給。
說規定就是這樣,不是針對我。
我也平靜的回應說這種情況,
可給可不給。
老闆反問我說你覺得公司應該要給嗎?
我就回說不想再聊這些事了。

至於到職日,當時是請我隔天就上班,
我因為家人在醫院,所以說要晚兩天。
結果家人在第三天晚上就過世了。
(剛好碰上公司六日休假。)

結果就變成星期一上班才是報到日。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8/03/15(四)02:22 ID:Owu3iWks] [] No.22785   
>>No.22784
>>唉,每天上班都加班兩小時。
一天上班時間超過8小時就算(不含休息吃飯時間),只是要能證明
*勞基法24

不過我的確建議不要去要,最少要收集好證據再去婊(...建議是離職後)

你現在跟老闆吵,只會把讓他把證據消滅(還得假設有證據可以被消滅),弄個兩頭不是人

真的要婊我倒是建議把公司那一套學下來然後去對手公司那來跟前老闆對幹...

【刪除文章】[]
刪除用密碼:
第一頁[0] 最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