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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問題 名稱: 總覺得因為年紀小被欺負 [18/10/24(三)21:36 ID:Y1LlhFNM] [] No.22976 3推 
如題,
家中有尚未滿20的家人發生車禍,目前線索如下:
1.家人騎機車,與汽車發生擦撞,位置為雙向道無特別畫製機慢車道的普通道路十字路口。
2.家人為直行車,對方轎車預備右轉。
3.轎車右轉時差點直接撞向正好位在轎車右方的機車,但因為機車有及時閃避,於是只撞到了機車車尾,有車損。
4.對方車頭保險桿受損,修車金額為7000~8000
5.雙方都沒有行車紀錄器。
6.警察表示路口4個監視器都壞了,沒有資料。

自身理解是轉彎車未讓直行車,路權本來就小;雙方都沒有行車紀錄器的情況下,車頭撞到車尾,看起來是後車撞前車。
如果有誤麻煩一定要指正我,謝謝。

家人最近跟對方聯絡時,對方表明保險公司不同意雙方在保險員不在的時候和解,並且要求雙方互陪。
我無法接受,認為對方肇責怎麼看都大得多,怎麼可能互陪。且機車只有強制險,也無法陪對方車損。
目前連和解手續都沒有辦理,也尚未約好日期,但是想問問各為意見。
初步判定上面不會寫肇責歸屬,但是申請肇責鑑定也需要3000。
是否可以等雙方和解金額談不攏,要上調解庭前才申請鑑定?畢竟目前事件也還沒過1周。
當事人之一未成年,他的申請可以獨自完成嗎?法定代理人需要陪同到甚麼地步?所有事情皆須全程在場,還是需要簽名時在場就好?
一般這種車禍調解,在沒有法律人事在場的情況下,容易敗訴嗎?
謝謝大家。
無名氏 : 建議請法代打電話去交通隊或事發地公所先申請安排調解 (/of1P81A)(18/10/28 16:49:35)
無名氏 : 花錢做鑑定,依上面的責任比例來談 (TECw3KFQ)(18/10/28 17:27:25)
無名氏 : 這種車禍很少全責的 同車道屬於前後車 開車應注意前方狀況 這幾條都是固定責任 (hOck7ya.)(18/10/31 08:57:46)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8/10/28(日)20:45 ID:AHdo8Lzk] [] No.22977   
所以你們寧願花更多錢來換個和解,也不想早點解決?
時間不止是金錢,處理麻煩事還更花錢...
今天你一再的糾結在誰對誰錯,然後花更多時間互罵互嗆
甚至為了這點小事鬧上法院,最後的結果也不會如你預期。

何必呢?
七八千雖然不算小錢,但等繞一大圈回來,花的就不止七八千了
更何況根本不用賠那麼多...

一般的程序是這樣的
1.先報案。 如有受傷當然是先送醫,然後請路人報警等警察來採證,然後順便通知保險公司。
2.不需要也沒必要跟對方糾結太多,通通交給保險公司來處理。保險公司有專員會負責
協調跟和解,切記不必要的言語衝突。

不過這類車損,如果沒加保產險,最後也只是互賠而已。
頂多就互退一步,真要告上法院也只是多花錢而已。
雖然能體會你們的不滿,但路在走難免會遇到碰撞,很多時候也是不願意的
但奉勸您冷靜下來,避免節外生枝才是最理想的辦法,您們的停損點也就是
減少損失跟早點解決這種鳥事而已。

然後互賠的意思就是互抵,這樣講你懂嗎?
就算只是擦傷,也要進廠去修一下,還有就是記得拿收據
基本上不需理會對方的喊價,一些不理智的人還會擅自加
進一些自己幻想的數字,像是影響上班通勤跟精神賠償這
種可笑的理由,那些都不用理,聯絡保險公司後他們雙方
會約好時間地點,再慢慢講就好。
無標題 名稱: 原PO [18/10/30(二)18:38 ID:lGzPy9sU] [] No.22979   
非常感謝大家的意見,目前進度如下。

家人的機車只有強制險,如果想問為什麼只有保強制險的話,原因大概是:
家中長輩喜歡擅自拿走他人信件,加上先前保單寄來時出車禍的家人沒有長期住在家裡,所以保險內容就被拿去繳錢的其他人決定了。
而強制險本身就沒有保車損財損,當然也沒有保險公司會出面協調,都是家人自己在聯絡。

我方當然是一毛錢都不想陪,連申請鑑定的錢都想跟對方要全額。
對方目前就是傳一堆收據過來,表示要約好時間上調解委員會雙方賠一賠和解。
整個報警跟現場採證的流程家人回家前就已經都做完了啦。
就是因為時間就是金錢,才想知道第一次和解失敗要花多少成本啊,目前看來第一次和解是絕對破局了。

再問一個,未成年和解書上,法定代理人的簽名欄有兩個,一定要是父母雙方嗎?其他成年家人、親戚、不是長輩的人不行嗎?謝謝。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8/11/02(五)17:58 ID:epZfFAgI] [] No.22981   
>>No.22979
看你向哪家投保的,就找哪家,沒加保產險還是可以
基本上,強制險就是產險。因為政府規定要繳,而其
它的只是追加不強制,但有能力的話還是加保比較好

保險公司都有專線,也有專員在處理這類的事,不用
客氣打去問就對了,正確來說,如果是要出險,基本
上雙方投保公司還是會派保險員來協調,以節省事後
的糾紛。

和解失敗並不會怎樣,應該說還蠻常失敗的,協調會就
一直吵架,連續幾次都沒結果才叫浪費時間...
而且時間越久,仇恨越大,最後還鬧上法院,冤仇結更大
,萬一你們住不同地區,光是往返法院就夠煩了。
雖然這麼說,不過因為是民事糾紛又低於最低標,多半在
檢察官那邊就被搓掉了,因為你們告上去花的錢遠比賠償
金還高了,堅持要告也行,但他還是會提醒你不划算...

順帶一提,雖然對方開出8000元的維修費,但不是他喊的算
依照以往的算法,乘上折舊率,大概4000左右,就算告上法院
大概也就這個數字。因為民法規定是以恢復原狀為主,原本就
不是新車,自然沒理由要原價。而你那邊也是同樣。
然後肇事歸責部份,因為沒有身損,基本上誰的責任比例並沒
太大的影響,除非是那種對方來撞你(靜止)或是有實證是對方
的錯,那自然可以不賠。
但如果是行駛中的碰撞,多半是互賠,或是互退一步平均一下。
所謂的時間就是金錢,指得是如果你花更多時間還是得不到結果,
還要花更多精力跟金錢在上面,那是很不划算的。爭了面子輸了裡子
,何必呢?
法定代理人基本上就是父母,沒有的話才會另外指定,未成年在法律上
是限制行為能力人,所以需要法代簽名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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