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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醉漢 名稱: 無名氏 [20/03/11(三)16:06 ID:zPKL1zNU] [] No.23161  
最近一天去便利商店時,有跟一個醉漢對到眼,然後他就對我大罵三字經,然後我本想騎車離開,不想惹麻煩,然後他就過來說我違規停車,紅線部分,不讓我走,然後拔走我車鑰匙,我上前要搶回鑰匙,被他踹了一腳,我終於忍無可忍,回他一拳打在他頭部,接著有幾位民眾看見幫我搶回鑰匙且報警,然後就等警察來了

接著這個醉漢要提告我傷害,做筆錄時我看見他的驗傷單上寫了眼部周圍挫傷、擦傷,這樣他單方提告告的成嗎?

熱心民眾有留資料,但不一定會幫我出庭。

因為我嫌麻煩,並沒打算對他做提告,可以提出正當防衛或因憤意才還手,這方面要看法官自由心證,警察有說如果我不提告可能對我不利,所以我該怎麼做比較好?

1.不理他給他告,結果可能判拘役,運氣好無罪
2.提告傷害及強制罪,他限制我離開搶鑰匙及傷害部分,監視器有拍到但沒錄音所以他罵的部分告不成,他踢我那腳沒明顯外傷,因此沒有驗傷單...
3.去跟他和解但是戶頭裡不放錢...
4.其他更好的方法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20/04/18(六)00:22 ID:5Yf9qKnw] [] No.23166   
我看到這篇好像有點晚了
1.你太樂觀了,我弟肇事也是對方輕微挫傷,還是過失傷害罪起訴啊,你說的無罪(應該是說不起訴)是在和解的情況下對方撤回告訴才有可能(刑訴252),把醉漢打到眼睛黑青還能無罪,傷害罪豈不是形同具文?
2.沒有驗傷單等於沒有證據,檢察官怎麼起訴傷害? 強制有機會但實務上不一定採納
3.前陣子有個不繳交通罰鍰家裡房子被法拍的新聞(強制執行),供參
4.我對於武器平等(球棒vs球棒 拳頭vs拳頭等等)的街頭搏鬥情況,是建議大聲喝斥+正面面對步步後退的方式下,做出的搏擊比較有可能有達到正當防衛啦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20/04/24(五)15:09 ID:odQaPD9Y] [] No.23167   
>>No.23166
我去出庭了,然後原告未到,變成只有我一個人在那裡講話...
然後法官就說要再開一次庭

查了一下,原告兩次未到好像就是放棄了

我是想問,如果第二次出庭,我可以講跟第一次的說詞不一樣嗎?
可以說只對我有利的事情嗎?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20/04/29(三)01:49 ID:DTtcd7fI] [] No.23168 1推  
>>No.23167
我有一個問題
>>...去便利商店...
>>...然後拔走我車鑰匙...
>>...監視器有拍到...
拔你車鑰匙已經構成搶劫了,之後的根本不是問題
但是這段記得保存好........多多備份

>>警察有說如果我不提告可能對我不利
我的問題就是這警察根本是來涼涼爽的吧,
你有遇到他能不能幫我問一下:別人搶我機車鑰匙你不幫我辦搶劫但是說我被傷害不提告會不利!?

>>我可以講跟第一次的說詞不一樣嗎?
可以 但是不好
就算不管對方會不會怎樣
法官發現不一樣的話是可以問你的,要準備好不一樣的理由
無名氏 : (`・ω・) 恩 (zSs49FAI)(21/04/24 00:4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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