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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養權和保護令 名稱: 無名氏 [20/11/08(日)12:16 ID:Jmj4jCOA] [] No.23214  
想問一下島民的看法和解決方式
因為一些紛爭所以目前外婆住在親戚那邊
親戚不給跟外婆見面 還因為這個問題雙方衝突了數次
結果對方申請了保護令 唯一有可能和外婆聯繫到的管道也中斷了
請問如果後續想透過法律途徑和外婆取得聯繫是有可能的嗎
目前僅知道可能在安養院 然而安養院也不太可能洩漏個資
之前也申請過監護宣告 不過因為無法帶本人去檢測所以不了了之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20/11/11(三)01:59 ID:ddyioXAQ] [] No.23215   
我先不問保護令怎麼來的...

理論上唯一的方法,保護令抗告
簡單的說就是證明對方的證據是假的或是不符合現實,或是不夠到保護令的地步

另外一個方法就是對方聲請撤回

還有就是保護令上面會寫禁止那些,禁止誰,禁止被誰,那個才是重點,請務必細讀

"扶養"...我覺得會跟你想的不一樣
1."扶養"是義務不是權力
2."扶養"跟保護令沒有衝突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20/11/15(日)10:57 ID:cPPONWDo] [] No.23216   
>>No.23215
感謝回覆
主要是親戚一直避不見面,加上除了親戚外無法獲得外婆的聯絡管道
有了保護令後更難獲得和外婆會面的機會
這邊可能就盡量抗告和看調解後續如何吧...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20/11/17(二)02:33 ID:fV8wvzg2] [] No.23217   
>>No.23216
我看不到那張保護令跟發生過的事所以沒辦法下結論,以下是猜的

我猜保護令大概寫的是禁止騷擾
所以你要證明"他們不讓你見外婆的理由是錯的"

無論對錯,要挑毛病需要全盤的事情,而且是兩邊的全盤,這大概等於完全沒有隱私了,

所以我建議: 確認能反擊他們申請保護令的原因 -> 然後去找律師
當然自己上也可以,找律師的原因是當事者不一定能發現自己其實是不利的那方....

除非保護令是暫時/緊急,這代表閣下非常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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