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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名:1627446941699.jpg - (33 KB, 480x360) []
33 KB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21/07/28(三)12:35 ID:ypKyK0iE] [] No.23250 7推 
各位島民好
之前頂樓有養鴿子,因為鴿羽與排泄物影響樓下
家父有去檢舉,也與其有口角爭執
之後就不時往樓下鐵皮屋頂丟東西
大一點的有
拳頭大的石塊
還有幾百毫升的玻璃罐..等等的

但在最近丟下一罐還有一半容量的機油
因其落地點與屋內的瓦斯桶相距三米左右
所以已經報案(因為不曉得下次會不會是汽油)
我當時有詢問警方
這算不算公共危險罪,警方回應,要點火才算
警方有問說要不要提告恐嚇,我回應要討論一下
然後他們就收走那罐機油了

想請教島民該怎麼處理?
告恐嚇能贏嗎?
這有違反社維法嗎?
還是得要先裝監視器蒐證再說呢?

謝謝島民
無名氏 : 補充一下,目前沒有證據是誰丟的,只100%確定是從樓上丟下 (ypKyK0iE)(21/07/28 12:48:52)
無名氏 : 先蒐證 你無法排除這些東西是其他人丟過來的可能去告也沒有用 (NIXbAq5Y)(21/08/14 20:11:10)
無名氏 : 那請問一下,如果告恐嚇,檢察官起訴的機會高嗎? (4fYXoIbA)(21/08/21 10:12:44)
無名氏 : 還是要告其他罪名? (4fYXoIbA)(21/08/21 10:12:54)
無名氏 : 你當初應該說差點被丟到,然後看警察肯不肯收集指紋.... (zfoJdLUQ)(21/08/26 01:15:41)
無名氏 : B計畫,買個便宜的行車紀錄器往上照,只要照到有人丟東西,無論多不清楚,警察就一定得處裡 (zfoJdLUQ)(21/08/26 01:17:20)
無名氏 : 先拍到丟東西的畫面, 有明確證據才能處理(法定程序&調查) (5ted9Dio)(21/08/31 10:58:27)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21/09/01(三)00:21 ID:RKS1CCd6] [] No.23254 5推  
 檔名:1630426914270.jpg - (19 KB, 437x405) 19 KB
感謝3位的回應,目前看來還是先搜證
行車記錄器是個好點子,會再跟家人討論看看

補充一下
對方是頂樓
有考慮到萬一對方跑到頂樓陽台丟的話
只有下往上拍的監視器可能不夠
或許頂樓陽台也要有監視器

還有我那天是打110報案的
並且向警方指著那罐機油
說:不能採集上面的指紋嗎?
警方當下是稍微有點遲疑的
不過後來2位員警交談中
我有聽到鑑識二個字,然後他們就收走了

那罐機油會成為證物嗎??
另外請教,6個月的告訴期間,會從我報案時開始算
還是確定犯人後提告才開始算?

一般來說,像上述這種情況
提告恐嚇為佳,還是直接走民事??

再次謝謝3位的回覆
無名氏 : 重點是拍到有人故意丟東西下來啦,從哪裡丟不重要 (vSyzmzYc)(21/09/08 02:09:05)
無名氏 : 單純只看那罐機油,在你沒有辦法證明是別人丟的情況下警察其實很難做事 (vSyzmzYc)(21/09/08 02:09:45)
無名氏 : 就算有指紋也可以(只是舉例)說是你去他家偷的,沒證據大家都可以亂講,所以要先有證據 (vSyzmzYc)(21/09/08 02:11:32)
無名氏 : "告訴期間"必須知道犯人是誰,刑事是六個月(刑法237),從你形容的狀況來說根本還不能開始算Orz (vSyzmzYc)(21/09/08 02:17:46)
無名氏 : 謝謝島民們的解答,謝謝 (Q8kTSEE.)(21/09/14 23:3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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