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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標題 名稱: 交易糾紛被告詐欺 [23/07/12(三)08:49 ID:7AV2eXKo] [] No.23417  
各位大哥好,手機無法排版請見諒

我在今年二月有在line群二手社團販售電子商品,禮拜三對方匯款轉帳,原本談好會禮拜四給對方看寄出資訊,但因大夜班加班過度勞累沒有準時寄出,在星期五跟買家聯絡完之後達成共識說要退款處理,但因我個人戶頭裡面沒有錢所以必須等朋友轉帳給我,於是跟買家約好在當週的周日晚上23:59之前轉帳給他,結果當日我在11:00左右轉帳給他之後對方回覆:以備案提告.隔日我的所有銀行帳戶全部都被停用,而由於我當時剛好轉行,身上東西全部賣掉去賠上一個失敗的產業,負債的同時還因為沒有可以領薪水的賬戶而只能做日領現金臨時工,沒有勞健保沒有團保,我也沒有時間精力金錢去提告這些無良公司,而且提告了說不定我連這些工作都沒辦法做,這五個月來我從原本的無奈轉變為憤怒,想問一下在這種情況下我有沒有辦法跟告我的人尋求賠償或讓對方得到教訓,對方提告的時間為當週周日,我到現在還是覺得這種達成退款共識之後又馬上提告的行為很噁心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23/07/12(三)08:53 ID:7AV2eXKo] [] No.23418   
補充時間軸
禮拜三:達成交易對方匯款
禮拜四:應寄出未寄出
禮拜五:告知買家自身狀況,買家希望取消交易、並達成共識在禮拜天的晚上23:59之前轉帳就好
禮拜六:沒事
禮拜天:晚上11:00匯款、對方告知以備案提告

後續做筆錄詢問警方對方提告時間為禮拜天下午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23/08/04(五)21:27 ID:qfhbFzIY] [] No.23419   
實務上誣告幾乎都很難成立....

這就是濫用司法的問題,除了退案之外完全沒辦法治這些亂告人的白痴
因為司法是正當管道,除非是明顯的誣告或偽證,否則也很難起訴及要道任何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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