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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23/12/16(六)16:51 ID:/n3bBBMw] [
]
No.23432
1推
有個問題想問島民們
我的阿嬤在幾十年前買了一筆土地
幾十年前交由當地鄰居管理,但未立契約,涉及不動產卻未立契約應該是無效的吧
然後這個鄰居自己把土地賣了還寄錢過來說土地賣掉了,可是首先這筆錢很少,應該是不符合地價的
其次這個交易在不動產所有人不知情的情況下應該是完全無效的吧?
之前有人循線跑來問這塊地有沒有要買賣,被阿嬤當作詐騙的打發掉了
以上發生在數十年前,可以肯定是超過二三十年
那麼問題來了
假設我去看地籍存摺,是否可以因為不動產交易的性質,主張所有未經阿嬤同意的交易無效
而如果可以循線追回這個土地,是否要被國稅局追繳地價稅
又如果是在發生繼承時出現這筆土地,是否可以因為不想繳交地價稅而放棄這筆不動產
而又追討土地時,因為已經超出租金請求的五年年限,所以無法追討其租金
那對方又是否可以追討這幾十年的稅金,以及管理土地所造成的財損?
無名氏
: >>>>假設我去看地籍存摺,確認到阿嬤名下真的有不動產的記錄的話
(/n3bBBMw)(23/12/16 16:5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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