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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道會對他人產生危險卻去做 犯了什麼法
名稱:
無名氏
[24/01/02(二)11:37 ID:HF7awOsA] [
]
No.23457
推
(圖文無關)
想請教明知道會對他人產生危險卻去做 犯了什麽法
用例子來說,B知道A的孩子有被綁架的危機,B和綁架犯沒有任何關係,B 卻故意令到A的孩子產生被綁架的機會、而且真的被綁架了,
這樣算犯罪?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24/04/08(一)12:08 ID:PdItwHvc] [
]
No.23476
推
你不用舉甚麼綁架危機這種奇怪的例子
明知對公眾危險還去做,那肯定是公共危險罪,就算不知道危險也算
明知對某人危險還故意去做,如果害死人就是殺人罪,如果產生損害那就是蓄意傷害,如果產生財務損失就是毀損或民事賠償
問題是你怎麼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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