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首頁
] [
搜尋
] [
相簿
] [
主題列表
] [
系統資訊
] [
管理區
] [
重新整理
]
法律
回答者不一定是專業法律人士,對法律解答不負責任,僅供參考!
如欲進行訴訟,建議尋找專業且合格的事務所,法院附設的訴訟輔導科,法律扶助基金會等單位協助!
[
投稿
隱藏表單
]
[
版面問題回報/版務討論區
]
名 稱
E-mail
標 題
內 文
EID OG SMAPS
附加圖檔
[
無貼圖
] [
連貼機能
]
類別標籤
(請以 , 逗號分隔多個標籤)
刪除用密碼
(刪除文章用。英數字8字元以內)
可附加圖檔類型:GIF, JPG, PNG, BMP, SWF,瀏覽器才能正常附加圖檔
附加圖檔最>大上傳資料量為 3000 KB。當回文時E-mail填入sage為不推文功能
當檔案超過寬 250 像素、高 250 像素時會自動縮小尺寸顯示
在文中張貼 YouTube 或 ニコニコ 完整網址可自動轉換成影片.
鬧板、攻擊性發言、煽動性發言請無視、並且向管理員回報:[
按此回報
]
*您選擇關閉了JavaScript,但這對您的瀏覽及發文應無巨大影響
檔名:
1523597633343.png
- (996 KB, 1024x1024) [
]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8/04/13(五)13:33 ID:4EDw0WAg] [
]
No.22816
4推
[
回應
]
請問最近入手新北一塊農地一些平方公尺權狀
但是被原地主警告說不准蓋任何東西只准種東西
請代書查一下原地主的房子是農舍
他房子(農舍)有花園有水池籃球場停車場
請問是不是非法農舍?
我也想要蓋農舍放菜種要如何應對原地主?
無名氏
: (゚∀゚) 你是買還是租?你確定你買的地夠大塊可以蓋農舍? 搞不好你只能蓋間廁所而已~
(Ru3Nqhbo)(18/04/16 01:04:14)
無名氏
: 拿到173平方公尺是50多坪八~地主地5000多少平方公尺
(3LTaWeis)(18/04/16 12:16:16)
無名氏
: 先不提土地名子都是他的話你蓋個屁阿...然後農地必須超過0.25公頃才能申請(2000年以後)
(aF77gr.g)(18/04/17 07:07:47)
無名氏
: 那我的權利只有找個173平方公尺地方種東西嗎?其他不能做?養雞可以嗎?
(Kabh2FQo)(18/04/17 23:37:21)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8/04/18(三)02:13 ID:7RPjU2k.] [
]
No.22822
16推
推文太難打了Orz
你是買下來還是承租?
你買下來的話,就算蓋個101他也管不著,不合法是一回事,他要去檢舉是另外一回事,不是他的地輪不到他管...
承租的話,一塊農地只能蓋一個,你蓋了他就不能蓋XD,所以他一定不會讓你蓋XD
養雞一定有建築物,你沒申請為畜牧設施的話是算農舍的
照你的講法,我感覺他沒有把農地過給你,所以你蓋了東西會影響到他的地(能不能蓋)
[
隱藏
]
無名氏
: 我重父親那繼承.說是父親一堆人合資買的只是地主錢出最多.所以這算買嗎?
(yTc/tPp6)(18/04/18 11:54:23)
無名氏
: 農地是那地號說裡面我有名
(yTc/tPp6)(18/04/18 12:00:17)
無名氏
: 那應該是共同持有(分),假設地都是相連的,那整塊算"一個農地"=只能蓋"一個農舍"
(zHNyphUk)(18/04/19 00:48:07)
無名氏
: 好吧那就只能種東西.倒是地主農舍有鯉魚水池跟藍球場花園這些沒問題嗎?
(9bN3ecVc)(18/04/19 11:22:04)
無名氏
: 這些看起來就像豪宅...
(9bN3ecVc)(18/04/19 11:24:34)
無名氏
: 應該就是新聞報的買農地蓋豪宅,建築物要送審,其他平地上的東西應該是私下改造...
(NPW/Hb12)(18/04/20 00:46:25)
推文 6 篇被省略。
……
無名氏
: 好的感謝解答了
(kN8yQb/.)(18/04/20 12:38:41)
無名氏
: 那就申請分割囉,要不然卡在那邊也沒意義,五十坪說小也不小了。
(JpF0yVI2)(18/04/22 11:23:49)
無名氏
: 分割需要其他持有人同意嗎?地主說過別給他亂動
(xuJyvTv.)(18/04/23 10:05:38)
無名氏
: 分割請參照農業發展條例16,而且我沒記錯的話分割需要所有地主同意...
(aHjLUsHE)(18/04/23 13:49:57)
無名氏
: 過幾天在問看看感謝了 要全部同意才行我想那不太可能
(lwx.ke5A)(18/04/25 14:44:22)
無名氏
: 如果是要放菜什麼的 可以不用蓋到農舍 有其他項目可以的樣子
(/T8yJESU)(18/04/26 13:53:29)
無名氏
: 之前有問對方說我蓋個像小涼亭這樣不要牆壁3-4坪這樣就好
(0ywJvcDI)(18/04/26 21:41:28)
無名氏
: 但沒牆壁跟門很不放心...感覺很不安全
(0ywJvcDI)(18/04/26 21:42:42)
無名氏
: 我覺得最好的方式是把你的部分賣給地最大的,可以用16-3去分割(待確認),可是還是太小
(cSHrzNxw)(18/04/27 00:41:08)
無名氏
: 好的感謝
(JnyTKoOs)(18/05/02 21:14:52)
檔名:
1523465935965.bmp
- (635 KB, 596x364) [
]
下星期要調解 我不想賠
名稱:
無名氏
[18/04/12(四)00:58 ID:R72u.Im2] [
]
No.22813
3推
[
回應
]
各位島民律師好
前幾個星期有一個高中妹騎腳踏車在我家騎樓前面跌倒
好像是閃行人還是怎樣的 反正我不知道真正的理由
後來好像手骨折或是三小的 一開始我們全家還幫忙 她說自己沒事就牽車離開
居然這幾天收到對方居然上法院告我們民事賠償5萬元的醫藥費
因為找不到她說的那個行人所以要我們賠償
後來我自己想了幾個不賠的理由
1.我們不是造成你受傷的理由 我家門前都沒擺任何阻礙交通的物品
2.騎樓跟人行道本來就不能騎腳踏車 你自己先違規本來就不能主張賠償
3.是你自己說沒事離開的 又要我們負責是三小(那天不會這麼粗話)
題外話 我媽居然傻傻的要賠 幹 早就知道不要去幫忙讓她自己躺到爽我還可以跟她收租金
現在法院都不用看一下卷證嗎? 還是單方面控告就能成立? 我自己不知道法院的實務 只好請求各位島民律師解惑
(附上事發的簡圖 紅色的是那女人自摔的地點)
無名氏
: 我猜沒錄影...這個有就太棒了~_~,去看訴狀,看她怎麼寫他怎樣跌的
(T5Zh2sbw)(18/04/12 06:19:15)
無名氏
: 把環境仔細拍一遍(同一個騎樓的其他戶也要拍),跟句訴狀看要不要消滅證據XD
(T5Zh2sbw)(18/04/12 06:22:21)
無名氏
: *根據 無論怎樣都是從訴狀開始,要看訴狀是說你家把騎樓檔住還是怎樣的才能提出建議
(T5Zh2sbw)(18/04/12 06:29:24)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8/04/09(一)12:34 ID:m5v.smzI] [
]
No.22802
3推
[
回應
]
想說物品沒有人格所以在網路上罵商品是垃圾
結果現在被告誹謗+毀損財產
後者的理由是我意圖讓他東西賣不掉導致財物損失
我該怎麼辦?島民快救我
無名氏
: 你先搞清楚"誹謗"在法律上的定義再來問
(ARDxn1lI)(18/04/09 13:31:55)
無名氏
: 再來 何謂毀損? 你弄壞他的東西了嗎? 沒有的話怕殺小
(ARDxn1lI)(18/04/09 13:32:48)
無名氏
: 一看就是訟棍手法 反正真有事你只要把商品買下來就沒事了 還省得賠償
(ARDxn1lI)(18/04/09 13:33:22)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8/04/10(二)02:58 ID:nXqOs1fg] [
]
No.22805
推
真的怕的話跑一趟地方法院,那裡有免費的法律諮詢。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8/04/10(二)09:44 ID:cASuvtwQ] [
]
No.22806
推
>>No.22805
ㄟ...法院應該是訴訟咨詢(想告人的那一方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8/04/10(二)10:34 ID:nXqOs1fg] [
]
No.22808
推
>>No.22806
都可以去諮詢啊,地院有設置法扶,法扶有專門的律師可以提供民眾免費的法律諮詢。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8/04/10(二)15:16 ID:ce9VJTmY] [
]
No.22809
推
>>No.22808
我之前去板橋地院被打槍
裡面的人就會回答我"這裡是訴訟咨詢 你的問題要到法律扶助的地方問
地院沒這方面的律師可以免費咨詢"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8/04/10(二)17:32 ID:hygeKikc] [
]
No.22810
推
>>No.22809
我在22808那條不就寫法扶,法扶全台灣的駐點那麼多,但地院幾乎都有
http://www.laf.org.tw/index.php?action=apply_detail&p=1&id=703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8/04/10(二)20:43 ID:GizenDJ2] [
]
No.22811
推
>>No.22810
那就是當時回答我的人"他自己"也沒搞清楚吧
我當時還特別強調"我在網路搜尋有看到"
但無奈那年輕人已經眼睛噴光說"沒有"
我也只能摸摸鼻子走啊...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8/04/11(三)16:52 ID:yrjNhzqM] [
]
No.22812
2推
>>No.22811
當新北地院還是板橋地院的時候,的確沒有法扶律師(但在板橋地檢有)
是改名成新北地院後幾年才有法扶律師的
無名氏
: 另外,現在新北地院的法扶律師就跟訴輔科在一起,進門就可以看到了
(yrjNhzqM)(18/04/11 16:54:36)
yrjNhzqM
: (*´д`)ノ彡┴─┴還是板橋地院的時候沒有法扶律師☚厚!!!難怪喔
(T1GXA4uw)(18/04/12 15:10:41)
檔名:
1522937949602.jpg
- (92 KB, 546x787) [
]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8/04/05(四)22:19 ID:F3td/xog] [
]
No.22799
3推
[
回應
]
分手要趁早? 前夫前妻離婚可分退休金! 公務員森七七:修的是什麼法
綜合原串
http://ram.komica2.net/00/pixmicat.php?res=11251323
根據ID:Vzjl4hHI的回答...
我的疑問是:分別財產制跟共同財產制誰的效力優先
對不起 我表達能力差
無名氏
: 這沒有問題吧? 這是離婚當時還不能當財產的部分,跟離婚分配沒有關係
(Cij4Ak6I)(18/04/08 17:42:17)
無名氏
: 記者最愛譁眾取寵了,不意外。
(JpF0yVI2)(18/04/22 15:45:19)
無名氏
: 不過會修這種怪法的,八成是尤委員大人吧?近幾年專立一堆不知所謂的怪法
(JpF0yVI2)(18/04/22 16:41:48)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8/04/10(二)09:54 ID:cASuvtwQ] [
]
No.22807
4推
>這是離婚當時還不能當財產的部分,跟離婚分配沒有關係 (Cij4Ak6I)
也就是說:就算婚姻兩人雖然是分別財產制,但是 離婚後"分配退休金"效力優於前者?
無名氏
: 無論是哪個制,再"離婚"結束的時候就沒有效力(只對發生的時間點的財產有效),對於未來發生的事情無關
(1//qN6AY)(18/04/14 01:08:40)
無名氏
: 以離婚分財產來說,就算是共同財產制也不包含未來收入.已經收了當然就算財產(就不適用這個新法了)
(1//qN6AY)(18/04/14 01:11:53)
無名氏
: 跟財產制無關,這個分配是分「退休金」。財產分配是離婚時,而退休金是離婚後。沒什麼誰優於誰的問題
(JpF0yVI2)(18/04/22 16:47:45)
無名氏
: 這新法就像一隻豬剝兩層皮一樣,由最愛講兩性平權卻倒行逆施的立委從國外抄來的..
(JpF0yVI2)(18/04/22 16:49:13)
無標題
名稱:
手機遺失
[18/02/20(二)12:09 ID:gl7AXuaU] [
]
No.22741
1推
[
回應
]
我手機遺失,有打通過一次可是很快就掛斷。
最後一次定位是出現在一間民房中。(確認很多次了,就是那一間。
IMEI碼我有沒有留。
請問有什麽法律可以協助我找到手機?還是就只能放棄了?
謝謝各位。
無名氏
: 1.請電信業者掛失鎖卡2.報警
(Tw7gwBpc)(18/03/01 12:23:02)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8/03/15(四)18:13 ID:74/yOQBo] [
]
No.22786
推
BANG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8/04/10(二)02:52 ID:nXqOs1fg] [
]
No.22804
推
這種情況你在定位的當下就要馬上報警了啊,打110請轄區警察協助一起到那間民房瞭解,對方很有可能涉嫌侵佔遺失物或是竊盜罪欸。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8/03/31(六)00:33 ID:Dwo9w3Ds] [
]
No.22796
1推
[
回應
]
https://www.plurk.com/p/mp7k50
這種事情不能申訴嗎?
總覺得警察不是也沒有證據證明學生未成年阿
無名氏
: 先假設不是國中以下的制服Orz,當然可以,如果有影片是看證件那段更好
(sH54SKyA)(18/04/03 00:41:26)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8/04/10(二)01:57 ID:HoTtpxGc] [
]
No.22803
推
因為以一般經驗法則,即大眾普遍的常態認知來說穿制服的大部分是未成年,而且警察並不是罰錢的單位,有裁罰權的是衛生局(不確定哪個單位),警察只是負責將兩方的筆錄(如店員主張他有查證身分等)及證物等移送權責單位進行行政裁決而已。還有這個的確可以申訴,但是是向裁罰單位,當時的裁處書上面都有寫。
無標題
名稱:
寄放問題
[18/04/05(四)11:20 ID:D/Oazx52] [
]
No.22798
3推
[
回應
]
我這邊有一位仁兄
他在我這放了一些東西放了"10年"有
結果現在開口要他拿回去他不拿
娜我可以當我自己的處理掉?
沒有單子紙本證明或檔案紀錄上面也沒標名子資料
寄放問題
: (〃∀〃)o娜X那O 打錯對不起
(D/Oazx52)(18/04/05 11:20:41)
無名氏
: 法律上,他沒有辦法證明是他的,你丟了他也不能怎樣,友情上嘛.....
(A4lu4JcU)(18/04/06 05:10:31)
寄放問題
: (*゚ー゚)ノシ我這樣覺得他把我當長久不用租金的格子鋪咧
(MCD9uGQA)(18/04/07 18:34:19)
檔名:
1519662089914.jpg
- (115 KB, 1000x1000) [
]
6趴提撥金被A
名稱:
無名氏
[18/02/27(二)00:21 ID:fIGA1ixg] [
]
No.22756
1推
[
回應
]
本人在2007年任職一家保全公司,
薪資26k,工作環境還好,待了快7年,
被不肖主管惡整刁難,自動離職,
2014到另一家公司上班,去年2017七月
,準備搬家另外找工作,發現之前的保全公司,
小動作一堆,高薪低報,第一年前半年沒勞保,
後半年只保一個月,保費186,第二年幫你保職業工會,當然還是低報,最重要那6趴提撥金都省起來,根本沒進戶頭,到第四年可能有被發現才正常提撥,當然,還是低報,快2年沒提撥,
算一下,損失35600左右,去勞保局檢舉也沒用,因為已過追訴時效,無法行政處分,最多只能去地方法院提告
這個情況真的只能摸摸鼻子自認倒楣嗎?
無名氏
: 好奇的是你為何七年後才發現,申報所得稅時沒看到嗎?沒什麼,看您要不要爭這三萬多而已
(Tw7gwBpc)(18/03/01 12:01:34)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8/02/27(二)07:39 ID:vwGkB/vI] [
]
No.22757
推
>>No.22756
薪資方面不是沒有期限嗎?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8/02/27(二)23:30 ID:fIGA1ixg] [
]
No.22758
1推
工會是給臨時工或自己創業當老闆用的,你在公司上班幹嘛保公會?
無名氏
: 一些流動率高的業界常這樣搞,甚至直接叫你去保工會的,不意外,因為有些人真的只來上一小時就跑了
(Tw7gwBpc)(18/03/01 11:51:06)
無標題
名稱:
原播
[18/03/02(五)02:46 ID:vNP1DksI] [
]
No.22759
2推
申報所得稅這東西我看不懂,家裡是低收入戶也不用繳稅,薪水有正常領到就沒想太多,之前就覺的勞退明細的金額有怪怪的,因為公司保的亂七八糟也看不出來,一下公司,一下職業工會,也看不出來,會發現也是現在公司的同事指給我看,我才知道,
無名氏
: 很多黑心企業就是看準像您這樣的人,既不懂也不會問,就算事後發現,不是離職就是很多年後了,再用他們公司
(m6bwpP9k)(18/03/04 16:18:36)
無名氏
: 習慣就是這樣給,頂多罰點罰金,不痛不癢,但能省掉好幾萬...加上離職後沒有證據,能耐他何?
(m6bwpP9k)(18/03/04 16:20:15)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8/03/23(五)17:59 ID:EHZGTs72] [
]
No.22792
推
你應該還沒離職超過五年吧
你有趣勞保局檢舉嗎?
最主要是要那張勞保局認定公司違法
拿那張違法正名去法院控告公司負責人詐欺.偉造文書
這兩條絕對跑不掉,你那些存摺,勞退明細要保存好
有空就估狗高薪低報.詐欺兩個關鍵字
詐欺追溯期是10年喔
檔名:
1521780270661.jpg
- (278 KB, 1280x800) [
]
關於共同管理的疑問
名稱:
無名氏
[18/03/23(五)12:44 ID:aYfVXRmw] [
]
No.22791
1推
[
回應
]
先說事情的狀況
法院裁決我與哥哥是媽媽的共同監護人。媽媽的所有財產之管理、使用、收益及處分由我跟哥哥共同執行,其餘媽媽的生活、護養、療治等與監護相關職務之執行,都由哥哥單獨為之。
想請問島民,這樣的狀況下單獨為之能要負責的到底有哪些?像是日常開銷、吃飯、請看護、看病這些是嗎?
而共同執行又到底能管哪些?
現在哥哥一直任意動媽媽的錢,加上媽媽住在哥哥家,媽媽的證件都在哥哥那邊,我根本沒辦法查說他到底動了多少,法院那邊我不提出證據法官也不會查。只能從現有掌握的資料去阻止哥哥,但是哥哥總是各種避而不達不然就是掰一個蝦理由。我想透過上面法院裁決的內容看看能不能幫助媽媽把他的財產救回來,請各位島民幫幫我,看有沒有什麼我遺漏的方法能在法院上用。
無名氏
: "法院那邊我不提出證據"....法律就是講求證據的
(VpjuDnZs)(18/03/24 10:38:05)
檔名:
1521349437531.png
- (702 KB, 502x1200) [
]
檢舉達人的對應手段?
名稱:
無名氏
[18/03/18(日)13:03 ID:4pFeljzE] [
]
No.22789
3推
[
回應
]
遇到檢舉達人了…上班停車的地方最近老是被人檢舉
後來公司附近的齡居告訴我是他們大樓的住戶A的車子被吊挾怨報復
誤會是我們公司的人報的,正好停在他家附近去上班的只有我一個
就變成我每天被人針對,原本還會被拖走,後來頻繁到連轄區的警察
都看不下去,接到他的檢舉電話就直接打電話要我快點把車子移走
可是附近只有那邊可以停,其他大樓住戶也說沒關係就他一個在鬧
除非我辭掉這個做了快十年的工作
無名氏
: 如果是紅線的話,沒解...
(iY2hJ6ZU)(18/03/19 11:28:35)
無名氏
: 每一封都提異議 照片是假的
(Pezf7e7.)(18/03/19 20:23:03)
無名氏
: (´_ゝ`)<別犯法就不怕檢舉了
(3Q2.Oqn2)(18/03/28 13:28:29)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8/03/22(四)18:41 ID:r6VS5P.g] [
]
No.22790
1推
租車位,停遠一點,坐大眾運輸,騎機車
無名氏
: 之後換住戶A停就檢舉他
(r6VS5P.g)(18/03/22 18:42:01)
檔名:
1521280557306.jpg
- (484 KB, 999x823) [
]
關於遺產
名稱:
無名氏
[18/03/17(六)17:55 ID:387j7rGE] [
]
No.22788
4推
[
回應
]
先說明一下我家的情況 因為外婆是嚴重的重男輕女傾向
他走的時候把兩棟房子和近千萬的現金全部留給姨丈
我媽也是隨便外婆分配 去年姨丈過世到今天對年拜拜時我媽才跟我說
現在全部的財產全歸姨丈老婆
姨丈他老婆又對於我姨丈不管不問 我姨丈最後因為嚴重腎衰過世
請問我媽現在還有辦法去要回屬於我媽的那一份遺產嗎??
我有詢問過 我媽並沒有簽屬過任何拋棄繼承同意書
也沒有刻意不孝 外婆她在走之前才跟我媽一起出去玩不久
無名氏
: 阿就特留分阿...,問題出在請求權的年限,有不同的年限,這得靠律師...
(zWNXfgII)(18/03/18 01:33:46)
無名氏
: 姨丈是阿姨的老公;阿姨是你母親的姊妹,說好的重男輕女呢?
(b8rqGhXE)(18/03/20 18:29:39)
無名氏
: 猜測是指舅舅,也就是你母親的兄弟。但已經過一次水了,基本上是要不回來了,遺產這種事該說好還是不好呢?
(b8rqGhXE)(18/03/20 18:34:01)
無名氏
: 最近才一個嫂嫂殺小姑的,也是因為分產不均,有時想想,何必呢?是你的就你的,不是就別強求了
(b8rqGhXE)(18/03/20 18:34:51)
檔名:
1520782999340.jpg
- (207 KB, 1759x841) [
]
到職前親人死亡請喪假
名稱:
aaaa
[18/03/11(日)23:43 ID:zPVgIrRc] [
]
No.22779
推
[
回應
]
約定上班日因為家人生病,
請兩天假,又碰上六日公司休息,晚了四天上班。
家人星期六過世,兄弟姐妹覺得他們可以先處理,
叫我先去上班。
後來因為人手真的不夠,所以請假。
結果行政小姐說不能給喪假(圖左上)。
所以我去查了一下法條,沒看到法條有限制喪假的其他條件。(什麼上班日,報到日
https://www.mol.gov.tw/topic/3067/14530/19538/)
反而是看到勞動部函釋,事業單位可視實際情形給假。
(全文連結 https://bola.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FDEDF5DCB0A26A46&sms=87415A8B9CE81B16&s=1FFD0823764C66CC)
先不要提老闆怎麼想,為什麼法條可以這樣解釋?
我請假處理喪事是事實..
難道勞工換工作或家人生病死亡,
都得挑個黃道吉日嗎..
請問有類似情形的島民,
一般公司都怎麼處理這狀態?
希望各位不吝分享,謝謝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8/03/13(二)00:14 ID:bSGbf0qo] [
]
No.22780
推
公司可以給假和公司要不要是兩回事
公司不給你假是他們的自由的確沒有違法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8/03/13(二)01:03 ID:mCA1UwM2] [
]
No.22781
推
>>No.22779
有規則但不是法律
勞工請假規則: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N0030006
請參照第3條,這些列出來的親戚以外是不算喪假的
一但"以外"的,全部算事假,請參照第7條
事假一年累計超過14天的可以無條件打槍,就算是14天內也要有"...正當事由得請假"(勞基法第43條)
正當理由正不正當這可是個超級模糊仗就是了...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8/03/13(二)01:13 ID:mCA1UwM2] [
]
No.22782
推
(續)上一篇是法律的部分,這一篇是職業的部分
你應該要做的是跟你主管說,而不是跟總務\行政說,
這情況應該要延的是到職日期,而不是請假
尤其是你還沒有辦理到職手續就要請假,這其實很整人...
當然一定有沒提到的因素跟狀況,我只能說以你形容的狀況來講,應該有更好的辦法
無標題
名稱:
aaaa
[18/03/14(三)22:42 ID:P697WmTs] [
]
No.22784
推
唉,每天上班都加班兩小時。
今天跟老闆聊過。
說他們請人問過勞工局,說不用給。
說規定就是這樣,不是針對我。
我也平靜的回應說這種情況,
可給可不給。
老闆反問我說你覺得公司應該要給嗎?
我就回說不想再聊這些事了。
至於到職日,當時是請我隔天就上班,
我因為家人在醫院,所以說要晚兩天。
結果家人在第三天晚上就過世了。
(剛好碰上公司六日休假。)
結果就變成星期一上班才是報到日。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8/03/15(四)02:22 ID:Owu3iWks] [
]
No.22785
推
>>No.22784
>>唉,每天上班都加班兩小時。
一天上班時間超過8小時就算(不含休息吃飯時間),只是要能證明
*勞基法24
不過我的確建議不要去要,最少要收集好證據再去婊(...建議是離職後)
你現在跟老闆吵,只會把讓他把證據消滅(還得假設有證據可以被消滅),弄個兩頭不是人
真的要婊我倒是建議把公司那一套學下來然後去對手公司那來跟前老闆對幹...
檔名:
1521015160780.jpg
- (36 KB, 400x300) [
]
關於既成道路的疑問
名稱:
無名氏
[18/03/14(三)16:12 ID:GN1TFOmQ] [
]
No.22783
3推
[
回應
]
問個問題,想知道如果這樣做會有什麼後果?
是這樣的,我家(透天厝)旁邊有塊長形小空地,該空地緊貼著巷道沒有畫上紅線。由於旁邊就是我家,曾經有附近的居民來問說,可不可把地租給他停車用。
後來我從我爸那邊得知,那長形小空地是蓋房子的時候留下的畸零地,房子完工後也沒有刻意加蓋圍牆什麼的建物,至今仍保持空地,平時只有我跟鄰居幾戶有用來停車。
由於我家就在旁邊,所以儘管面積有限,我家的車都會擠去停。(我爸跟我說這是優先使用權來著?)
那這下有趣啦,因為附近有人買了新車沒地方停,所以打算跟我家承租那塊空地所謂的"使用權"
所以我想問問,如果我真的這樣做,有什麼法律責任嗎?
(我爸是告誡我說不可以這樣做,但想知道這其中涉及什麼樣的法條)
※先聲明一點,我爸不是地主。我家是後來買房搬進來的,原來的地主已經搬離這裡了。所以嚴格來說,只有房子的產權,那塊地.....應該是沒有它的所有權。
由於超過20年,加上那小空地除了當停車用途之外,也作為巷弄內迴轉通行的作用(不這樣做車子很難轉向,連宅配的貨車也跑到我這邊做迴轉),所以也可以算既成道路的一種吧?
無名氏
: 所以你是要問那塊地是既成道路還是要怎麼收錢嗎?不管是哪個都別做比較好,萬一發生糾紛
(b8rqGhXE)(18/03/20 18:48:35)
無名氏
: 你家的地上權也沒簽長期約,那20年就是極限了,一旦搞到地主不爽,你就得拆屋還地了
(b8rqGhXE)(18/03/20 18:49:27)
原po
: 謝謝建議。看來還是別躺渾水的好....
(Rkw8ZXZw)(18/03/21 18:19:01)
檔名:
1520604562156.jpg
- (28 KB, 240x240) [
]
台灣出差叫小姐line:twtw5208台北旅館叫小姐/台北外送茶/台北茶訊
名稱:
台灣出差叫小姐line:twtw5208台北旅館叫小姐/台北外送茶/台北茶訊
[18/03/09(五)22:09 ID:uaAl8ZmI] [
]
No.22778
推
[
回應
]
台灣出差叫小姐line:twtw5208台北旅館叫小姐/台北外送茶/台北茶訊
台灣出差叫小姐line:twtw5208台北旅館叫小姐/台北外送茶/台北茶訊
台灣出差叫小姐line:twtw5208台北旅館叫小姐/台北外送茶/台北茶訊
台灣出差叫小姐line:twtw5208台北旅館叫小姐/台北外送茶/台北茶訊
台灣出差叫小姐line:twtw5208台北旅館叫小姐/台北外送茶/台北茶訊
台灣出差叫小姐line:twtw5208台北旅館叫小姐/台北外送茶/台北茶訊
檔名:
1520331794334.jpg
- (718 KB, 875x1200) [
]
無標題
名稱:
引用商標名稱
[18/03/06(二)18:23 ID:.2g9nm/c] [
]
No.22768
3推
[
回應
]
請問在作品中引用商標名稱有犯法嗎?
狀況一:動畫劇中,角色走進麥當勞,動畫過廠有顯示麥當勞的商標。
狀況二:網路插畫師畫了四格漫畫,說自己晚餐吃麥當勞,並畫出麥當勞LOGO。
狀況三:設計一個靠廣告營利的網頁遊戲,這個遊戲會隨機跑出任一間餐廳的LOGO。
無名氏
: 如果是商業作品的話就不要, 難保對方律師找你麻煩; 同人的話就沒差
(W3Q7KPYU)(18/03/07 08:30:31)
無名氏
: 嚴格來說是使用(這個商標)來獲利,跟,損害(這個商標的任何有形無形的東西),跟商業/同人無關...
(3B3JFDg6)(18/03/10 01:33:44)
業餘半桶水法律愛好者
: (☉д⊙)。o0商標法第95條後面那幾條參考一下,結論來說沒有犯法(罪),但有沒有侵權這個就是另一回事了,我是覺得沒
(ZDiI.TgY)(18/05/16 20:42:43)
【刪除文章】[
僅刪除附加圖檔
]
刪除用密碼:
上一頁
ⓞ
①
②
③
④
⑤
⑥
⑦
⑧
⑨
⑩
⑪
⑫
⑬
⑭
⑮
⑯
⑰
⑱
⑲
⑳
下一頁